探讨基督徒的职业、家庭、教会和事奉 一、基督徒该有的职业观 1.神造人之后就命人须作工──『治理…管理…修理看守』(创一28;二16) 2.人因犯罪堕落须辛苦作工──『终身劳苦…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三17~19) 3.『办自己的事,亲手作工』(帖前四11);『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 4.『无论作甚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四23) 5.『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不要替撒但『做砖』(出一13~14) 二、基督徒正常的家庭关系 1.『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要孝敬父母』(弗六1~2) 2.『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创二24;弗五31) 3.夫妻彼此相爱、敬重(弗五33),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三7) 4.丈夫和妻子彼此因对方成了圣洁,连带他们的儿女也成了圣洁(林前七14) 5.从儿女小时候开始,就要注意把儿女带到神面前(参提后一5) 三、从马利亚学习如何作到『基督是我家之主』 1.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路一46),在实际的家庭生活中并不容易 2.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往往因心里没有空房,而把主放在马槽里(参路二7) 3.马利亚每一次的学习,都如同经历了『自己的心…被刀刺透』(路二35) 4.主耶稣十二岁时,马利亚学习『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路二48~51) 5.在迦拿娶亲的筵席上,马利亚学习『祂告诉你们甚么,你们就作甚么』(约二4~5) 6.在主耶稣忙碌事奉神的事上,马利亚学习『凡遵行神的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可三20~21,31~35) 四、家庭和教会、职业和事奉必须平衡 1.教会初期的家庭生活和教会生活是分不开的(徒二46;四32) 2.良好的教会生活,必须有良好的家庭生活来支持──『对着自己的房屋修造』(尼三10,23,29,30) 3.若没有良好的家庭生活,教会的见证就会受到很大的亏损(参撒上二24,29) 4.立定心志全家事奉主──『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书廿四15) 5.求主成全心志──『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悦纳』(林后八11) 6.使徒保罗一面作工,一面事奉主(徒二十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