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約翰二、三書》看教會中的人際關係 一、愛心須受真理的平衡 1.「誠心所愛」(約貳1;約参1);「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約貳2) 2.「我們若照祂的命令行,這就是愛」(約貳6);「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約参6) 3.「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參弗四15) 二、接待和不接待客旅的講究 1.「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不要接他到家裡…(免得)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9~11) 2.「為主的名出外…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約参7~8);「你若配得過神,幫助他們往前行」(約参6) 3.「不要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參來十三2,9) 三、受不受人接待的講究 1.「他們…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約参7) 2.「主…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參林前九14~15) 四、權柄和順服的講究 1.「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約貳4) 2.「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用惡言妄論…禁止…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約参9~10) 3.「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參弗五21) 五、身體健壯和靈魂興盛的平衡 1.「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参2)──勝過別人的逼迫 2.「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參林前九27)──逼迫自己但不逼迫別人 六、有所效法和有所不效法 1.「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約参11) 2.「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參來十三7) 七、給人作見證的講究 1.「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給他作見證」(約参12) 2.「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約参12) 3.「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參林後三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