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見證 讀經:帖前一9;摩四11;詩十八16 一、生長在台灣一個拜偶像的家庭 1.全家在二次世界大戰中蒙神保守──炸彈未爆──火中抽出的一根材 2.小學時跟家姊去海邊玩──落水未溺──從高天伸手從大水中拉上來 3.三位兄姊出外讀書,在不同地點不約而同地同時都蒙恩得救──離棄偶像歸向真神 二、看見父母親信主後的改變 1.父親原為酒徒、煙槍,信主後,無人勸告,竟然從此煙酒不沾(參提前五23) 2.母親向來多愁善感,蒙恩後喜樂滿懷 三、十五歲信主,成為熱心的基督徒 1.熱心傳福音,喜愛聚會、禱告、讀經 2.經歷父親絕症得醫治的神蹟奇事 四、在婚事上蒙主帶領與賜福 1.在擇偶的事上曾經歷許多挫折 2.最後神賞賜一個最合適的對象──甘願為主浪費她的一生的人(參太廿六8) 五、婚後學習經歷神的供應 1.工作收入低微,兩人同甘共苦 2.堂堂一個國家的政府機關竟為我們而開設、後又為我們而關閉 六、學會怎樣處卑賤、處豐富,或有餘、或缺乏,都得秘訣(腓四12) 1.移民新加坡,學習為主擺上一切(可十二44) 2.移民美國,學習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太六33) 3.前後幾次世界經濟大動盪,經歷主使我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
七、為主堅守真理,經歷主調動萬事萬物,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1.八十年代後期,為著真理見證而離開一個擁有數萬人的教會團體 2.經歷主調動萬事萬物來効力──經濟上幫助各地脫離「衛李公會」的教會及同工們(瑪三10) 3.在文字事工上經歷『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創廿二14):(1)約但河水分開(書三15~16);(2)代付辦公室租金;(3)志願代分送書刊到各地信徒手中 4.『直到如今』主仍然作事(約五17),並成就一切超過所求所想(弗三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