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題:模成神兒子奴僕形像(二) 第二題:事奉的性格 一、性格的意義 1.世人是生性加上習性變作他們為人的性格 2.信徒合乎主用的性格須經過兩個步驟: (1)藉重生得以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 (2)新性情還須被培養、操練、雕塑,才能發展成良好的性格 二、性格與事奉的關係 1.作主僕人的基本條件不是恩賜,而是性格 2.性格不好,恩賜再大也沒有用處 3.生命和真理需要藉好的性格來傳輸給人 三、馬可福音記載主耶穌具有完美的性格 1.殷勤不懶惰 (1)『就』、『隨即』、『立刻』類似詞共用37次,表示祂作事不拖延敷衍 (2)日以繼夜不停作工(參可一32,35) (3)忙得連飯也顧不得吃(可三20;六31) (4)甚至在復活升天以後,還一直與門徒同工(可十六20) 2.憐憫顧恤 (1)對人滿有慈心(可一41) (2)與人所鄙視的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可二16) (3)憐憫那些如羊沒有牧人一般的眾人(可六34) 3.謙卑俯就 (1)門徒彼此爭大,但主看重小孩子(可九33~37) (2)不喜歡信主的絆倒任何一個小子(可九42~43) (3)為小孩子祝福(可十13~16) 4.不喜顯揚 (1)眾人尋找祂,祂反而要往別處去(可一37~38) (2)再三囑咐蒙祂醫治的人不可告訴人(可一44;三12;五43;…) 5.作事有條有理──給五千人吃飽的過程(可六39~43) 6.觀察入微──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可十二41~44) 7.寬宏大量──彼得三次不認主(可十四30,72;十六7『和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