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题:在生命中相交 第一题:在生命的「光」中推展相交的广度 读经:约壹一1~约壹二11 序言:何谓「在生命中相交」?或何谓「生命的相交」? 1.相交最基本的意义是相通 2.必须是相同的生命才能交得通 3.必须在神的生命中才能跟神交得通 4.人的生命已被破坏,所以跟别人交不通或交不深 5.在神的生命中又能跟神又能跟人(信徒)相交 一、在生命中相交的根源──生命之道(一1上) 1.神的生命在起初就已原有 2.主耶稣是生命之道,把神的生命表明出来 二、在生命中相交的承传──显现、接触和传报(一1下~3) 1.生命之道已经显明出来了 2.曾经被祂的门徒们听、看、摸过 3.历世历代传报下来 三、在生命中相交的结果──彼此的喜乐充足(一4) 1.生命的特点是须与同类生命相交才会喜乐 2.神生命中的平安、喜乐与满足 3.与神跟与人的相交带来满足的喜乐 四、在生命中相交的条件──在光明中行(一5~7) 1.神就是光,人在黑暗中就不能跟神相交 2.光代表神生命的特性──圣洁、明亮(荣耀)、公义 3.必须能跟神相交才能跟人相交 五、在生命中相交的修复──承认自己的罪,信靠那中保耶稣基督(一8~二2) 1.光显明罪 2.罪阻碍相交 3.认罪以除罪 4.我们有那义者耶稣基督作中保 六、在生命中相交的推展──遵守主的诫命,爱弟兄(二3~11) 1.彼此相爱是主在地上所给的一条最清楚的命令 2.惟有爱能促进与神跟与人的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