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福音操练纲目 壹、传福音是甚么﹖ 一、是报佳音,传喜信(罗十15;路四18~19)――若光是定罪人,而不引人认识救恩,就变成『祸音』。 二、是为主作见证(徒一8;可五19;约四39)――不是夸耀自己,乃是叫人在你身上看见主和祂的作为。 三、是领人归主(约一42,46)――是把人带到主面前,叫人和主直接发生关系,而不是领人加入宗教或信仰某种道理。 四、是结果子(约十五2,5)――不是演戏装样子,也不是一种宗教活动,而是生命的自然流露。 五、是撒种(约四36~37;可四14)――是把神的话(包括圣经上的话和圣灵在你里面感动的话)撒进人的里面。 六、是收割庄稼(太九37~38)――是切段人和属地的连结,这需要在灵里倚靠神的大能大力。 七、是还债(罗一14~15)――任何人都是我们的债主,传福音的对象由不得我们任意挑选,而须养望神的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