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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

 

讀經︰羅一19~20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一、神的事情原顯明在人心裡

1.人心深處有拜神的傾向

2.人的良心證明有神

3.人的靈魂歸宿指向源頭之神

 

二、神已經給我們顯明出來

1.人的眼睛雖然不能看見神

2.人身體的奇妙證明有神

3.人一生的經歷離開不了神

 

三、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有神

1.井然有序的星空證明有神

2.動物的奇妙證明有神

3.植物的奇妙證明有神

 

四、神的存在乃是人無可推諉的

1.不可昧著心否認造物的神

2.所有的人遲早都要遇見神

3.當趁著今天預備好自己迎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