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真理作見證 讀經:約十八章 一、世人在真理面前站立不住 1.真理意即『我就是』(5,8節) 2.主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6節) 3.不須用血氣的兵器來衛護――用刀砍(10節) 4.喝父所給的杯(11節)――對神的旨意說『阿們』 二、主的『我就是』與彼得的『我不是』相對照 1.彼得帶著一把刀(10節),砍人只不過削掉人的右耳 2.在看門的使女面前說『我不是』(17節) 3.在一同烤火的人面前說『我不是』(18,25節) 4.在被削掉耳朵的親屬面前不承認(26~27節) 三、宗教不能指證主的『不是』 1.大祭司的僕人被削掉右耳(10節),表明宗教人士有耳不能聽 2.宗教家不能從主的教訓(話)來認識主(19~20節) 3.主所說的,世人都能知道(20~21節) 4.不能指證那不是,反以是為非(22~23節) 5.想要借刀殺人(28~32節) 四、政治不明白真理 1.主是神國的王,神的國不屬這世界(36節) 2.主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37節) 3.凡屬真理的人就聽主的話(37節) 4.政治家不懂甚麼是真理(38節) 5.查不出有甚麼罪(38節),卻可為政治利益而釋放強盜(39~40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