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題:奉獻身體與錢財為著建造教會 第四題:對於奉獻的基本認識 一、奉獻的意義 1.奉獻是把自己的一切分別出來,歸於主,並為著主(利八23) 2.奉獻是把主權交給主,讓祂支配(民六2小字) 3.奉獻是把自己當作祭物獻給神,供祂享受與滿足(利六8~9;羅十二1) (1)從此,地方改了――原在棚中,現到壇上 (2)從此,用途改了――原為世人世事所用,現變為神用 (3)從此,樣子改了――經宰、剝、切、燒後,現變成灰 (4)從此,不能收回――凡所獻上的,皆屬於神,不能反悔 二、奉獻的目的 1.讓神作工(弗二10) 2.為主而活(林後五14~15) 3.作神奴僕,為神作工(羅六18~19) 4.在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 三、奉獻的好處 1.奉獻使我們能得著主祝福和供給(創廿二16~18) 2.奉獻使我們能明白神旨意(羅十二1~2) 3.奉獻使我們能得著主光照(林後三16) 4.奉獻使我們能經歷神榮耀的豐富(腓四1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