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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題:基督徒的生命與生活

第四題  正常基督徒的生活

 

一、基督徒正常生活的模式

1.以教會生活為中心──教會是我們的生活

2.其他的生活都是為著教會生活

  (1)個人生活:在神面前充實自己,使在教會生活中成為主合用的器皿

  (2)家庭生活:將教會生活擴展到家庭生活中,使之成為教會生活的一部

  (3)社會生活:工作是為著生存,社會上人際關係是為著見證

3.並不忽略作人的本份──正正當當、堂堂正正地行事為人(弗四1)

4.也不輕忽作人的需要──照顧到自己身體和精神的健全(約參2)

 

二、聚會乃是教會生活的主體

1.初期教會以聚會為教會生活的重點(徒二146;四31)

2.聚會能幫助眾聖徒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且彼此勸勉(來十24~25)

3.聚會能造就人,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林前十四26;弗四12)

4.聚會的四要項:教導、交通、擘餅、祈禱(徒二42)

 

三、正常生活的路──信靠神,不信靠自己

1.認識神是值得我們信靠的

  (1)祂是信實的神,向愛祂、信靠祂的人必然負生活的責任(申七9;太六33)

  (2)祂是憐恤的神,祂必不忍讓祂的子民長久陷於困乏(詩一零三13;七十二13)

  (3)祂是豐富的神,祂樂意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詩一零四24;提前六17)

2.信靠神的象徵──積儹財寶在天上(太六20)

3.信靠自己的象徵──事奉瑪門(太六24)

4.信靠神的路──人不放手,神就不接手;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