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寶血的功效
讀經:
來九1~28:「1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2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裏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3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
4有金香爐註,有包金的約櫃,櫃裏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5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註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6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7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8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9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10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11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12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15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16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17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18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19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20『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21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22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基督獻己為祭除掉了罪23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25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註進入聖所,26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一、從舊約的會幕看「血」的重要性(1~10節)
1.會幕分為兩層:聖所和至聖所
2.眾祭司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
3.唯有大祭司一年一次進第二層帳幕
4.他必須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5.這些都是表樣,直到耶穌基督顯明
二、基督用自己的血成就永遠贖罪的事(11~15節)
1.基督來了,是作將來美事的大祭司
2.祂用自己的血,成就永遠贖罪的事
3.基督的血能洗淨信徒的心,除去死行
4.祂作了新約的中保,叫蒙召之人得著永遠的產業
三、基督的血是所立新約的憑據(16~23節)
1.因祂流血而死,使「遺命」發生效力
2.舊約是用牛羊的血作與神立約的憑據
3.按著律法,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4.基督獻上自己為更美的祭物,叫我們得以潔淨
四、基督的寶血具有永遠的功效(24~28節)
1.基督只須一次獻上自己,進入真聖所顯在神面前
2.(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3.祂不須多次受苦,僅一次被獻就擔當了多人的罪
4.祂將來第二次向等候的人顯現時,與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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