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題:以哈局勢和末時靈戰 (五)神家的審判 讀經: 帖前四16~17:「因爲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 彼前四17:「因爲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林後五10:「因爲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太廿四45~47;太廿五1~30:(詳閱下列三、四、五項) 林前三12~15:「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却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彼前四2:「你們存這樣的心(在肉身受苦的心志),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一、信徒死後幷不立刻上天堂 1.死了的信徒必須等到基督再來時才會復活 2.和末世還活著的信徒一同被提到空中雲裏與主相遇 3.曆世歷代所有的信徒必須先接受基督台前的審判 二、公義的神如何對付信徒的罪過和行爲 1.信主之前所犯的罪,全然赦免(西一4) 2.信主之後所犯的罪,必須認罪才能蒙赦免(約壹一9) 3.信主之後的行事爲人,必要面臨基督台前的審判 三、審判的原則之一:如何對待別人 1.在神的家中,每位信徒都是主的「僕人」 2.「忠心有見識」的「按時分糧」,將來必蒙主獎賞(太廿四45~47) 3.那惡僕將來必被主「重重的處治」(原文「腰斬」) 四、審判的原則之二:如何裝備自己 1.聰明和愚拙的不同點在于有沒有「預備油在器皿裏」(太廿五2~4) 2.當那日復活時,各人都要分別向主交代自己生前屬靈的裝備(太廿五6~7) 3.凡生前未預備好的,將來仍須付代價──「買」(太廿五8~9) 4.惟有那預備好的,才得同新郎「進去坐席」(太廿五10) 五、審判的原則之三:如何應用恩賜 1.主分給我們恩賜的目的是要「拿去作買賣」(太廿五16~18)──運用恩賜 2.當主再來時要和我們各人分別「算帳」(太廿五19) 3.無論恩賜多寡,只要殷勤地充分運用,便是「又良善又忠心」(太廿五20~23) 4.凡埋沒恩賜的,便是「又惡又懶」且是「無用」(太廿五18,25~26,30) 5.主分給我們恩賜的目的是要「拿去作買賣」(太廿五16~18)──運用恩賜 6.最低限度,我們應當在教會中──兌換銀錢的人,讓大家分享恩賜(太廿五27) 六、審判的原則之四:如何建造教會 1.得賞賜或受虧損,端視如何運用材料 2.需用金銀寶石建造教會,才能通得過火的試驗 七、審判的原則之五:如何存心在世 1.存著在肉身受苦的心志,不隨從人的情慾 2.只順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