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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痲瘋」 痳瘋(Leprosy,Leper)由分支桿菌所引發的一種慢性傳染疾病。此種細菌類似肺病的桿菌。這種疾病的病癥是皮膚、黏膜及表面的神經發生變化。在皮膚上出現失去皮膚色素的斑塊,但極少會完全失去皮膚色素。因此,皮膚上出現白色的斑塊,肯定不是痳瘋的特徵。那些失去色素的皮膚斑塊,通常會同時失去對觸摸及溫度的感覺。皮膚變厚又形成小瘤,使面貌變得像獅子面一樣,都是痳瘋常見的現象。表面的神經受損,可能會引致手、腳或面部痳痺,也可能引致失去一切觸覺,以致病者並不知道已經有嚴重的損傷或潰瘍。許多時候,眼睛、耳朵及鼻都會受到影響。已經發現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雖然療程頗長,有時病情卻會自動抑止。這種疾病的傳染,是透過長期與一個痳瘋病患者接觸而產生的。兒童比較成年人更容易受到感染,但是在任何情況下,它的傳染性頗低。痳瘋的早期歷史不詳。有關痳瘋的可能記述,可從古埃及、巴比倫及印度的著作中看到。但這些記載所指的,是否現代的痳瘋,學者則有不同的意見。這些記載的含糊之處,影響重大,因為它們只能有限地幫助我們對舊約中有關「痳瘋」的瞭解。舊約利未記十三章至十四章有關「痳瘋」的資料最為詳細。倘若仔細研究這些經文對這種疾病的描述,就會發現這些經文的內容,並非我們現在對痳瘋的診斷。假如一個祭司今天仍沿用這些經文所載的衡量標準,他可能會宣告許多痳瘋病人為不潔;但是,他亦會宣稱許多患不同皮膚病的病人為不潔。我們所稱的痳瘋病,跟利未記所記載的內容並不吻合。這些經文時常提及的毛髮變白,並非痳瘋的典型病癥。同時,許多皮膚病都會出現毛髮變白的情況。皮膚上有白色的斑塊並非痳瘋的特徵,而且頭髮及頭皮通常是不受影響的。一般而言,7至14日的時間並不足以觀察病情的變化。倘若這些經文是描寫現代的痳瘋,而當中並沒有提及此種疾病更明顯之病癥,看來有點奇怪。細菌學家未能成功繁殖這種痳瘋病桿菌,因此衣服或房子不可能發痳瘋。故此,聖經所提及的痳瘋與現代的痳瘋,並非同義詞。這個翻譯為「痳瘋」的希伯來詞語,源自一個阿拉伯詞語,意思是擊倒或是鞭笞。因此,這個可能是一般的術語,用以形容嚴重的皮膚病,或是物體上不潔的痕跡。 祭司根據利未記十三章2-8節的衡量標準,決定皮膚是否患上痳瘋。在利未記十三章9-59節,描述了不同種類的痳瘋。出現潰瘍及白色的皮膚和毛髮,就是患上慢性痳瘋病。患此症的人會被宣告為不潔,但不需要隔離一段時期。另一種痳瘋是涉及全身皮膚,但不會使患者不潔。在18-23節,描述了膿瘡治好後所帶來的痳瘋,24-28節則描述治好了火毒之後所引發的痳瘋。在29-39節,其中所形容有關頭上或鬍鬚的痳瘋,可能是屬於真菌感染。在47-59節中,提及痳瘋與禿頭的關連。正如一位著名的痳瘋病醫師所說,倘若在翻譯這些經文的時候,是翻譯為「不潔的疾病」,而非「痳瘋」的話,就會除去許多混亂的情況,而且可能更準確地帶出原文的真正意思。禮儀上的潔淨在利未記十四章1-32節,記載了有關醫好痳瘋病之後的潔淨禮儀。第一個步驟是在營外進行,祭司會在營外察驗,以確定患者已經痊愈。然後就拿兩隻活鳥,連同香柏木、朱紅色線及牛膝草,將其中一隻鳥在盛有活水的瓦器上宰殺了,並且把另一隻活的鳥蘸在有血的活水中,然後將鳥放走。此外,用同樣的血水,在痊愈者身上灑7次。這項禮儀象徵患者的痊愈。放走的活鳥象徵重獲自由及釋放,以代替先前像是活死人的境況。被宰的鳥代表患者先前不潔的境況所引致的死亡結局。那些血和水代表著生命及潔淨,是要灑在痊愈的人身上,使他好比那隻自由的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及牛膝草,都是代表著生命及潔淨。經過了這象徵性的潔淨後,這人也需要潔淨自己的身體。雖然他現在可以進入營內,但他仍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7天。這項潔淨禮儀的第二部分,是要使那人與神和好。就在第8天,他再次潔淨身體。然後獻上一隻公羊羔作為贖愆祭,並且以一羅革油一起作搖祭,再次把這人分別為聖,好事奉耶和華。接著,在聖所獻上一隻公羊羔,作為贖罪祭。將一些贖愆祭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以及右手的大拇指上,並且抹在右腳的大拇指上。如此,他的聽覺、行動及行走的器官,都潔淨了,可以服侍神,就像任命祭司作聖職的儀式一樣(利八24)。在耶和華面前把油灑了7次之後,祭司就把油抹在先前抹血的地方,並且把剩餘的油倒在那人的頭上。這樣,就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舊約的學者一般都同意衣物(利十三47-59)及房子的痳瘋(利十四33-53),可能都是因為霉或真菌的生長。如果一件衣服是有痳瘋菌的話,就要把它燒掉。倘若是一間房子有痳瘋菌,就需要盡力根除痳瘋。如果成功的話,就進行潔淨的禮儀。這個儀式類似痳瘋痊愈者第一階段的潔淨禮儀。假如不能消滅那痳瘋的話,就要把房子拆毀,並且將瓦礫棄於城外。新約在新約之中,沒有描述關於痳瘋這種疾病。因此,我們也不能肯定它是否指現代的痳瘋病。當時的人亦知道有關現代的痳瘋病症,但我們不能肯定他們是否經常能夠正確地分辨痳瘋與其他皮膚病。在新約中,被翻譯成為「痳瘋」的這個希臘文詞語,基本意思是鱗狀。希臘人用這個詞去指明一種牛皮癬的皮膚病,而且他們用以指痳瘋的希臘文詞語,我們翻譯為「象皮病」。在新約中是沒有這個詞的。「痳瘋」一詞的混淆用法,甚至延續到中世紀時代。它使歷史學家有時也不能肯定這種疾病在歷史中的蔓延情況。當我們在新約中讀到有關基督潔淨痳瘋病人的時候,我們只知道祂醫治了一種慢性皮膚病。這些皮膚病被認為是不潔的病症。基督對待受痳瘋折磨的人的態度,跟當時的拉比是截然不同的。倘若街上有痳瘋病人,拉比就不吃在那條街買回來的雞蛋。亦有拉比會向痳瘋病人擲石,以防止他們接近。而基督在醫治痳瘋者的時候,用手觸摸病人。這樣,就顯明了祂勝過痳瘋所代表的不潔(太八3;可一41、42;路五12、13)。另參:「醫藥」;「災病」。――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