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駱駝

 

駱駝(Camel

屬  性:    偶蹄目、核腳亞目(Tylopoda)、駱駝科(Camelidae)的大型哺乳動物,分為單峰駝和雙峰駝兩類。駱駝素有「沙漠之舟」的稱號,這是因為駱駝皮毛可隔熱,寬厚的蹄適於在鬆沙上行走,使牠極適應沙漠生活,故而得名。駝峰所儲存之脂肪最高可達36公斤,其供應之能量使駱駝足以長期耐饑。駱駝不輕易流汗,也不易失水,可長時間不飲不食。眉毛濃密,雙排睫毛,耳內亦有密毛。唇及鼻孔可以長期緊閉,以防沙及風雪吹入。駱駝背部的脂肪可做為食用油,一隻駱駝每次可剪下10磅的毛,其毛可做衣物、毛氈和帳蓬。皮革可製鞋和馬鞍,駱駝糞則做為炊煮和取暖的燃料。駱駝啃食的植物幾乎無所不包,和牛羊一樣,是反芻動物。

經  意:    駱駝為人類馴化,至少已有3500年的歷史。牠們可載人馱物,駱駝奶可飲用,肉亦可食用,但舊約記載駱駝不潔淨,所以猶太人不食用牠們的肉(利11:4)。

字源追溯:    獨峰駝(立長子,結新果)a young she-camel

對等譯字:    FIRST

一致譯字:    dromedary

欽定本譯:    dromedary

和合本譯:    獨峰駝

經文出處:

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2:23       你怎能說:我沒有玷污、沒有隨從眾巴力?你看你谷中的路,就知道你所行的如何。你是快行的獨峰駝,狂奔亂走。

23:24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相關經文:    7:12,太3:4;太19:24

── 趙榮台《聖經動物意義彙編》

 

駱駝——

體高大,頭較小,頸長,上下及背部皆生長手,毛褐或赤色,四肢細長,肢分二蹄,蹠厚有彈力,便於履行沙漠,背有肉峰隆起,乃儲養料之處,有單峰或雙峰之別,性笨拙溫順,能負重行沙漠,有沙漠舟之稱。其胃有雨囊儲水,以供缺水之用。其毛可織粗布,用以制衣造帳,如約翰身穿駝毛之服。此物產自北非洲、印度者為單峰駝,產自中國北部及中亞細亞者為雙峰駝,可為乘騎與耕田極有用之家畜。王下八9,賽六六20,太三4。—— 李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