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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蘋果(Apple) 屬 性: 蘋果在主前一世紀才引進巴勒斯坦,而且引進後生長不良,巴勒斯坦本地的野生蘋果則是又小又酸,所以大多數的考證認為聖經中所稱的蘋果樹,應是屬於薔薇科的杏桃樹(Prunus armeniaca)。杏桃樹較符合聖經中有香味(歌7:8)、甘甜(歌2:3,珥1:12)、還可以遮蔭(歌2:3)的描述。不過也有人認為橘子也符合這樣的描述,因為橘子是以色列主要的外銷品之一。杏桃樹高可達9公尺,樹幹與枝條的樹皮均紅褐色,有光澤。葉子為暗綠色,卵形至圓形,葉緣有細齒。花5瓣,粉紅或白色,初春先開花後長葉。金黃色可食的果實稱為杏桃,核內有白色種仁。 經 意: 杏桃是好吃的水果,其種仁提煉出來的油可製洗面皂和清潔霜,是極佳的天然洗面劑。申命記32章10節「眼中的瞳人」,其實是指「眼中的蘋果」,象徵我們在神眼中是多麼地珍貴(詩17:8,哀2:8,亞2:8)! 產 地: 原產於亞美尼亞(現今蘇聯、土耳其和伊朗),如今也在巴勒斯坦種植極多。 字源追溯: 吹 (to puff), an apple (from its fragrance) 對等譯字: EXPAND 一致譯字: apricot 欽定本譯: apple, apple tree 和合本譯: 蘋果,蘋果樹 經文出處: 申32:10 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 箴25:11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 歌2:3 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蘋果樹在樹林中。我歡歡喜喜坐在他的蔭下,嘗他果子的滋味,覺得甘甜。 相關經文: 詩17:8,歌7:8,哀2:18,亞2:8。 ── 陳景亭《聖經植物意義彙編》 【蘋果(Apple)】
杏(和合本譯作「蘋果」),形狀像桃,橙黃色,可供食用的水果,是西亞和非洲的特產。雖然現今在聖地可找到一些人工培植的蘋果,但野生的品種則從沒有人見過,不過其附近一帶也有一些野蘋果樹。野蘋果的果子並不吸引,因為其形狀細小而味酸,因此,聖經所指的蘋果極可能是杏(箴二十五11;歌二3、5,七8,八5;珥一12)。 聖地出產大量的杏,且可能自聖經時代已是如此。杏樹有圓形的樹頂,樹皮帶紅色,可生長至30呎高。 杏樹(希伯來文是「他普亞」)一名也是若干地方的地名,迦勒的後裔也有以此為名的(書十五53,十七8;代上二43)。 蘋果——一種美果,常見於巴勒斯坦,與中國所產相似,其樹蔭濃悅人,葉橢圓形,有鋸齒,花白微紅,果實形圓,熟變紅,味甘松。箴廿五11,歌二3,5。——
李道生 蘋果/蘋果樹(Apple,AppleTree)近東並沒有出產蘋果。某些譯本卻用以翻譯舊約提到的一些果子。另參:「植物(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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