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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那」 亞那 Annas(人名) 字義: 慈悲的 Merciful 彙編: •約18:13、24主後7到15年間的大祭司,被羅馬巡撫革職後,他的職分由他五子輪流承襲。未過幾年,他女婿該亞法接續為大祭司,所以他仍有大權柄。 ―― 陳瑞庭 亞那(Annas) 亞那是猶太人的大祭司。在耶穌降生後15年時解職,由他的兒子相繼為大祭司。他的女婿該亞法也是有祭司,所以亞那退職後,仍然握有大權。施洗約翰初出傳道的時候,便是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的(路3:2)。耶穌被捕之後,乃是先由亞那審問(約18:12-13亞那審過之後,才把耶穌押到該亞法處受審(約18:24)。五旬節後,彼得約翰被拘送到猶太公會審問。亞那仍在公會中名列首位(徒4:5-7)。看來耶穌降生前後,耶路撒冷一帶猶太人的本族政治領袖是希律家族,而宗教領袖則是亞那家族。 亞那(Annas)主後7至15年,羅馬駐敘利亞總督基里扭立他為猶太大祭司,後被猶太巡撫格拉都褫奪職務。他的職務由3個較次要的人物承擔,其後才由他的女婿該亞法接替(約十八13、24)。該亞法任大祭司的年代是主後18至36年,正當耶穌公開傳道的時候。離職以後,亞那的勢力及影響依舊存在。大祭司就像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一樣,享有終身的職權。信奉異教的羅馬人免去一個大祭司的職任,會引起猶太人強烈的不滿。所以,亞那很可能在民眾的心目中仍是大祭司,有點像榮譽大祭司。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著作證明有這事實,可幫助澄清新約有些經文記述亞那與該亞法在同時期任大祭司所引起的誤解(路三2;約十八19、22-24;徒四6)。耶穌被捕後,亞那先單獨審問了耶穌(約十八13、19-24),然後才把耶穌帶去見該亞法,這一事實有力地說明,亞那當時在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中仍是一個極其重要的人物。亞那盤問耶穌有關衪的門徒和衪的教訓之事,可是耶穌並不給予正面的回答,似乎不大合作。舊約律法對唆使以色列人背道及拜偶像的人判以死罪(申十三6-9)。如果耶穌被當權者認作是教唆以色列的假先知,那麼衪的一切話語及追隨祂的人都應受到審查。但是猶太律法同時還要求在被告自己作證之前,先有控辯雙方的證人作證。在證人作供及供詞得到確認後,才可直接審訊被告。因此耶穌回答說衪的教訓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衪是向審問衪的人挑戰,要求確實的證據。耶穌要他們按照正規的法律程序辦事。新約也提到亞那參與一次審問使徒彼得和約翰的事。值得注意的是,使徒所受的懲罰遠比耶穌所受的為輕(徒四6-21)。――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