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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勒斯」 「謝拉」是人所定規的,神卻揀選了「法勒斯」(創卅八27~30);可見人所定規的,並非神所揀選的;神所揀選的,是人所棄絕的(彼前二4)。「法勒斯」的故事告訴我們,得著基督不在乎人的掙扎努力,乃在乎神的豫定。―― 黃迦勒 法勒斯 Peraz(人名) 字義: 破口 Breach,碰出 Burst forth 彙編: •創38:24-30猶大與他瑪雙生二子當中的一子,弟兄二人可作外邦人與猶太人得救的預表。 ―― 陳瑞庭 法勒斯(Perez)猶大的兒子,其名字源自一個希伯來字,意思是「那跳出來的」;這名是指他出乎意料地,在其孿生兄弟謝拉出來之前,搶先從他瑪腹中出來(創三十八29)。法勒斯生了兩個兒子:希斯倫和哈母勒,並成為法勒斯族的祖先(創四十六12;民二十六20、21;代上二4、5,四1)。從他兒子希斯倫的家系,他成了大衛和耶穌基督的祖先(得四18-22;太一3;路三33)。這家族在猶大支派中備受尊敬,從伯利恆城的人給法勒斯家的祝福可見一斑(得四12)。法勒斯族一個名雅朔班的後人曾作班長,在每年正月負責統管大衛的軍長(代上二十七2、3)。猶太人被擄後從巴比倫歸回時,有468個法勒斯族人被選派住在耶路撒冷城中(代上九4,尼十一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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