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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 狐(Fox) 屬 性: 狐是食肉目、犬科(Canidae)的哺乳動物。體型較狗小,肉食性,尾大而多毛,幾達半體之長。雌狐每年生產一胎,每胎2-12仔。雌狐育幼約兩個月,雄狐攜獵物回洞餵食雌狐。待幼狐稍長,雌雄均外出覓食餵養幼狐。狐狸的獵物包括鳥類、鼠類、昆蟲、兩棲類、爬蟲類、草、根、漿果、核果,甚至死屍。狐狸為一夫一妻制,雌雄相伴終生,生活於築在地下的洞穴中。狐狸生存力強,幾乎遍布全球。 經 意: 狐性機敏多疑、善跑、一小時可達30哩,也頗有耐力。狐之視覺、聽覺、嗅覺皆很敏銳,經常在葡萄園、無花果樹園遊走,伺機取食(歌2:15)。牠可能是以色列一帶最聰明的動物,即使城邑荒蕪,狐狸仍在其中(哀5:18),雖然多比雅以為狐狸沒有力量(尼4:3),但卻忽略了狐狸的聰明。在屬靈意義上,狐狸代表虛偽、不忠實,例如耶穌稱法利賽人為狐狸(路13:32)。 字源追溯: 手掌,挖空,a jackal (to hollow out) 對等譯字: FOX 一致譯字: fox 欽定本譯: fox 和合本譯: 狐狸,野狗 經文出處: 歌2:15 要給我們擒拿狐狸,就是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因為我們的葡萄正在開花。〔新娘〕 太8:20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路13:32 耶穌說:「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說:『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 相關經文: 撒上13:17,尼4:3,哀5:18,路13:32。 ── 趙榮台《聖經動物意義彙編》 狐狸—— 穴居荒野廢址中,體瘦長約四五尺,毛色黃赤,口吻尖突,四肢細,尾長,性狡猾多疑,遇敵則肛門放惡臭而遁走,晝伏夜出,捕食鼠鳥等。巴勒斯坦產有埃及狐與黃狐二種。太八20,哀五18,士十五4。——
李道生 狐/狐狸(Fox)細小的野生食肉獸,形狀像狗的哺乳類動物;聖經時代的巴勒斯坦地,發現有好幾個品種。另參:「動物(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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