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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

 

乞丐(Beggar)乞求赈济的,特别是靠乞讨过活的人。旧约里并无乞讨这概念,圣经里的所谓乞求,也只用于表达希伯来语的「寻求」或「请求」等动词的意思;若用于名词,则指「穷苦人」而言。新约中的希腊词,也是用来指「穷人」或「可怜人」和「想多要一些的人」。摩西时代根本没有靠行乞过活的人,因为根据当时的律法,对穷人之所需有足够的保障。最早的法规设想穷人总是存在的(申十五11;参太二十六11),因此制定防止贫困产生的一些律例,如安息年、豁免年等(利二十五)。那一年,大地之生产要留给贫穷缺欠的人(出二十三11),所有的债项全要豁免(申十五1)。人人有义务慷慨地照穷人之所需借给他(申十五7-11),雇工也都应受到保护(申二十四1415)。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申十五4)。事实正是如此,以色列人的早期,人们的生活水平基本相差不大。约伯和大卫的妻子亚比该的故事,只是极为鲜见的富足人的例子。在纳布卢斯附近的得撒挖掘的结果证明,主前十世纪时,那里房屋的规模和布局均大体相同。可是,到了主前八世纪,产生了惊人的变化,同一城镇明显的分为富户区和贫民区。该两个世纪间兴起的社会改革,与以色列君主制度的兴起和损公肥私的官员阶层的增长,是密切相关的。众先知都起来谴责行不义敛财的现象(例:赛五8;何十二8;摩八4-7;弥二2等)。先知阿摩司痛斥那些毫不怜悯穷人的债主(摩二6-8,八6)。尽管如此,旧约里基本上没有提到乞丐,不过,两约之间时期,施舍财物却是一项重要的宗教行动。新约中,乞讨似乎成了普遍现象。耶稣传道期间,有讨饭瞎子得医治的事(约九89),也有瞎子巴底买得医治的事(可十46-52);还有虔诚的乞丐拉撒路和财主的故事(路十六19-31)。使徒彼得和约翰在耶路撒冷的美门(又称「尼迦挪」),曾医治一瘸腿乞丐(徒三1-11)。耶稣告诫人不可炫耀自己的善行(太六1-4),又教导人以正确的动机来赒济穷人,是多么重要(五42-48)。所以,在耶稣的时代,耶路撒冷城成了乞丐聚集的地方,可能正是因为在圣城里,施舍被视为特别值得嘉奖的行为吧。尽管旧约七十士译本说:「瞎子和跛子不能进主的房子」(撒下五8,「主的」为原文所无),可是耶路撒冷的乞丐仍聚集在圣殿周围。毕士大有个池子,是个治病的地方,有病的、瞎眼的、瘸腿的、瘫痪的,都躺在那里乞讨,并等候机会下水治疗(约五2-9)。在基督教会成立的初期,最先设立的组织就是为了要公平的赒济穷人(徒四32-35,六1-6)。每逢7日的第一日,基督徒要从自己的收入中取出1份,分给需要的人(徒十一27-30;罗十五25-27;林前十六1-4)。巴勒斯坦地区的贫困可能由于罗马统治下的重税而加剧,在福音书的叙述中,税吏和乞丐都占有突出的位置。还有人认为奋锐党的兴起,与贫穷的社会因素密切相关;根据犹太史家约瑟夫的看法,革命的奋锐党的大部分成员,都是社会上的「渣滓」。主后66年,奋锐党销毁了耶路撒冷的档案,毫无疑问是为了毁掉有关他们债务的记录。约瑟夫的记录显示,在罗马人毁灭耶路撒冷之前,乞丐集团已成了全城的一大威胁了。JamesM.Houston另参:「施舍」;「穷人」。――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