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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和数字学

 

数字和数字学(NumbersandNumerology)圣经中的数字同时有象征和字面的意义。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的某些部分,可窥见一套很有规模的数字学系统。作者以特定的方式,应用有相关性的一套数字。在传统上,保守派的基督徒一直对数字学存疑,因为有些基督徒试图找出旧约的每一个数字的神学意义,即使明显只有字面意义的数字也不例外。这观念是承袭自在基督教以前的一个犹太神秘主义团体,后来卡巴派更把这种释经法推展至极端。一些激进的派系声称他们只要数算不同经节的字母,或给予每一个字母一个数值,然后计算出总值,就可以确定圣经的原本。数字的表达方式希伯来文与其他闪系语文一样,有一个简单却足够的数字表达的系统。「一」是形容词,随后的数字却是名词,有男性形态,也有女性形态,但男性形态是用于女性名词,反之亦然。有序数(第一、第二、第三等等),也有基数(123),但正如许多语言系统一样,后者可以代替前者(「日二」代替「第二日)由「11」至「19」是个位数字的复合字,「20」是「10」的复数字,「30」、「40」等则是「3」、「4」等的复数字。到了「一百」,是一个新字;「千」和「万」也另有新字,如希腊文、中文和许多语文一样。更大的数字必是这些数字的复合形式(例﹕「万万」或「千千万万」),显示这些人口不多的小国不常用这么大的数字。希伯来文不仅有单数和复数,同时也有双数的形式,来表达任何数字的两倍(例:「200」、「2,000」)。此外,也有分数1/21/31/10等。加、减、乘、除也有使用,我们可在圣经中找到每一项的例子。希伯来人的计算方法,基本上是亚西亚西面地区的算术系统的一部分,我们可从米所波大米和埃及得到大量的资料。当然,这些国家使用的算术系统是远较以色列所用的完善;以色列若要使用较先进的算术,大可从这国家借用。例如,所罗门建造圣殿时征用腓尼基的工匠,就必须要求十分准确的计算。数字的写法圣经中的数字通常是用数目的单字写出来的,正如在著名的摩押石碑和西罗亚铭文上一样。不过,在古代世界里,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各类的图形或符号来表达数字(像我们的一、二、三)。这些写法常在以色列及邻近国家的古代坭版或其他古代文物上出现。一些学者认为旧约早期的抄本,也使用这等符号,而由于抄写的人的错误,以致现今的版本在数字的记载上有明显的矛盾。有些地方肯定可以用这个理由去解释。由于有这种出错的机会,后来的人多半用数目的单字去记录数字,这样,虽不能完全杜绝错漏,但错漏的可能性已大大减低。另一个希伯来人和希腊人都熟悉的数字写法,是用字母代替数字(例:用A代表1B代表2等等)。这是新约时代广泛应用的方法,也常用于现代的希伯来文。这写法有一个好处,就是在数字上随意加上子音,即变成可读的字,造出另一个字来。例如,兽的数目(启十三18)「六百六十六」用字母表达出来,就可拼出「该撒尼群」的名字(尽管也可拼出其他名字,尤其是采纳不同抄本之「六百一十六」这数字的时候)。然而,这种记录数字的方式仍有机会出错,例如:某一个字母仓猝写成了另一个字母,又或阅读时看错了等。圣经中的数字出现一些反常情况或明显的不一致,常归咎于这种错误。另一方面,若毫不分辨的使用这方法,可以从圣经任何的数字造出名字来。例如,亚伯拉罕的318个仆人(创十四14,经文描述的情景似乎显示这只是一个字面的数字),可以变成另有所指的暗示,即亚伯拉罕的仆人以利以谢,或暗指律法,甚或可变成暗指基督和十字架的隐喻。大数目的问题纵使我们接受上述一切有关数字的可能解释,但圣经记载的大数字,尤其在旧约,仍有一些费解的问题。最明显是(创世记第五章)所载10位长寿的列祖的年龄问题。在希伯来文抄本、撒玛利亚译本和早期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中记载的数字并不一致(相距几百年),但所有数字都很巨大。有些人接受这些数字的字面意义,并指出这些列祖的年龄是陆续下降,直至挪亚时期的120岁(创六3),以至后来普遍接受人一生的年日是70岁(诗九十10)。这种情况正与人类灵性衰退的情况一致。人类自始祖犯罪堕落后,灵性日渐败坏,由亚当的完美状况一直衰退至今日的境况。不过,无论如何解释圣经中的数字,圣经这种神学上的意图是毫无疑问的。希伯来人虽没有完全采用十进制,但他们数算数目都以十为基数;但苏默人却以六十为基数。因此,一些早期抄本在数字上出现混乱,可能由于要将所有数字改为以十为基数的关系。离开埃及的以色列人数也引起问题。若实际能打仗的壮丁有60万人(民一46),则整个民族应有200万或超过200万人。60万原文作600个一千,「千」字可能意思是「族」,或是「族长」。600个「族」的人数明显少得多了。当然,神可以在旷野养活不管数目多少的人的性命,但考古发现的证据显明迦南地的人口,无论在以色列人进侵之前或之后,数目都没有那么多。相同的理由可以解释以色列各支派为何有如此众多的壮丁,以及较后期历史书中以色列和犹大为何有如此庞大的军队。「千万」可能是军队征兵的总数字(例士五8),在旧约中常有这样的用法。正如上述,庞大的数字在新约中很罕见,只有在启示录,但其肯定是象征性的用法(例:「千千万万」)。对一般读者来说,历代志和列王纪记述同一事件,所载的数字却有差异,这可能是大问题之一。抄写错误、数字符号或字母的混淆,都可以解释很多不一致的地方,但不能解释全部的差异,特别是历代志的数字全都是较大的数字。这些较大的整数可能有重要的象征性意义,而完全不能取其字面意义。犹太人既同时有列王纪和历代志在面前,他们很难同时接受两组数字的字面意义。以世代为数旧约其中一个问题是记录事件发生的日期。即使有准确的计算方法,却没有一个绝对的计算起点。后期的犹太人和基督徒是从假设的创造日期开始计算的。在大卫和所罗门的时代之后,常以犹大和以色列诸王的年期比对,以及和以色列国外的君王的年期比对。这种不明确的记录,解释了为何旧约常用「四十年」这含糊的数字(例:士师记),去代表一段颇长却不能确定的时期,这几乎可以肯定是代表一个世代。在圣经某些地方,以世代为数是明显的,有些地方却较为含蓄。例如说,亚伯拉罕的后裔到「第四」代才回到迦南地(创十五16);此外,耶稣的家谱也仔细的分成314个世代(太一17),而不是载明年期。记录或引述家谱,不管甚么地方的人,都很自然的以世代为数。不过,亚伯拉罕的后裔约在400年之后回到迦南地(加三17),因此,「世代」这词有时是指100年。希伯来文「世代」一词也可指120年(创六3)。一般来说,古代希伯来人常用含糊的句子,如「在那些日子」、「那些日子之后」和「将要来的日子」去表达过去、现在和将来,而不提任何明确的年数。换句话说,圣经作者所关注的是神学,而不是数学。约数的使用在旧约里,以色列人在旷野40年是使用约数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民十四33)。此外,新约记述耶稣在旷野受试探40昼夜(太四2),又说祂在复活后40日升天(徒一3)。摩西蒙召时是40岁(徒七23),在米甸住了40年(出七7),又花了40年时间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和在旷野飘流,因为圣经说他死时是120岁(申三十四7)。还有,一般认为健康的人可以活到80岁,即两个世代(诗九十10),但往往因生命中各种困苦的遭遇而缩短至70年;故此有时候,70年也用以表达人一生大概的年岁。在希伯来文中,连续递增的数字也可用来表达一个约数。由于希伯来诗歌喜欢用平行句,第一句若有一个数字,下一句会使用一个较大的数字(例:箴六16),而实际并非要强调数字。有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希伯来人说「以前」,字面却是「昨天和三天之前」,其实是含糊地指过去的时间(出四10)。同样,「明日」和「第三天」(何六2),也可能用以表示未来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当然也可能只有字面的意义。总括性的计算在许多语言中,包括希伯来文和中文,数目和日子的计算是总括性的,而不是除头去尾的。因此,在新约中,星期五的黄昏至星期日的早晨被描述为「三曰」(可八31)。这方法大概是源自数算动物或对象,这样数算必是总括性的。虽然在数算和称量对象的基本的数字用法上没有问题,但在加减不同时期的时候,却会造成混乱。象征性的用法「七」的象征在圣经里,「七」象征完整或完全:在第七日,神歇了祂一切的工,而创造也完成了(创二2);法老在梦中看见有7头牛从尼罗河上来(创四十一2);参孙那象征拿细耳誓言的长发,结成了7条发绺(士十六13);曾有7个鬼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赶出来,那7个鬼代表她从前完全被撒但操纵(路八2);「另有七个鬼」进入了一个已蒙洁净、但心里却仍空虚的人身上(太十二45)。从正面来说,神也有七灵(启三1);希伯来人的奴隶第七年要被释放(出二十一2),因为他服侍和被辖制的年期已满,每逢第七年是安息年(利二十五4);77是重复的完整的意思:禧年来临(第五十年),各人可领回自己的产业(利二十五10);五旬节,即七七节,是逾越节第七个七日之后;「七十」在希伯来文是「七」的复数,是加强完全的概念:在以色列人中有70个长老(出二十四1);主曾差遣70个门徒出去传道(路十1)。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70年(耶二十五12),惩罚才结束。「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2)更加强完全的含义,主并非要彼得计算饶恕安得烈的次数,而是强调对弟兄的罪要无限地宽容。「三」的象征「三」有时也代表完整和完全的意思,但没有那么强烈(王下十三18)。许多事都是发生在「第三日」(何六2);约拿在鱼腹里逗留了3天(太十二40)。主也在第三天复活(林前十五4);神给大卫选择不同刑罚的期限──7年、3个月、3日(撒下二十四13)。对基督徒来说,「三」这数字有更深的意义,因为那是神的位格的数目。神的3个位格在大使命(太二十八19)和保罗的祝福中(林后十三1),清楚的表明出来。新约中有许多地方表明这3个位格,而旧约也有不少地方显示对这3个位格的期待,其中以赛亚书六章3节的三迭「圣哉」最为人熟悉。「四」的象征有些学者认为「四」是另一个象征完全的数字(天的四风,但七24个骑马的人,启六1-7;围绕神宝座的4个活物,启四6)。「五」显然是一个没有特别含义的小数目(赛十九18,三十17)。「八」和「九」也没有甚么特殊含义,只是像其他数目一样,可用作记述神某些行动的实际次数(施行在埃及的九灾,出七至十)。「十」的重要性主要源于十诫(出二十1-7),但在圣经中较早的记述,「十」并没有甚么特别的象征意义。在圣经其他地方,「十」只有含糊的意义。例如:拉班10次更改雅各的工价(创三十一7);但以理和三友的智能比其他术士胜10倍(但一20);犹太人10次的警告敌人攻击的危险(尼四12)。「十二」的象征「十一」在圣经中并没有特殊的意义,但「十二」的重要性是肯定的。最清楚的明证是以色列人有十二支派;在启示录七章4-8节,支派的数目也只限于12。但支派因犯奸淫罪而被完全除掉(士十八14-20)。有些人把「十二」这数字与一年的12个月作比较,说是象征完整,然而,圣经对这一点并没有任何提示。以实玛利的后裔也分为12个族(创十七20),以致「十二」这数字在以色列以外显然也是重要的。在新约中,基督拣选了12个使徒(太十1-4)。基督告诉使徒,他们要坐在12个宝座上审判十二支派的时候,显示使徒与支派的数目是有特别的联系(太十九28)。然而,有趣的是,教会拣选和委任了马提亚之后(徒一26),就没有刻意地保持使徒的数目。像「七个七次」一样,「十二个十二次」也加强了这数目的意义。这意义加强的数目再乘以1,000,就成了144,000,即以色列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个得赎的人,是与其他人分别出来的(启七4)。「千」、「万」的象征「千」和「万」有时也是象征性的用法,用以表示一些不明确的大数目。因此,「万万」和「千千」(启五11)是用以表达一些难以数算的数目。圣经中这些用以描述天上的喜乐和奇妙的庞大数字,同时也用来表示神震怒的可畏,例如为神向罪人施行惩罚的军队数目是「二万万」(启九16)。确实的数字数字有隐喻性的用法,代表完全、广大等,但另一方面,希伯来人也常用数字记述确实的账目或对象的尺寸。这些用法可见于坭版和残片(陶器的破片,用墨水刻上字,作记事用)。然而,要稽考其上最初所记的内容和内容的含义,则极其困难。伯示麦人耶哥尼雅子孙数目的记载是其中一例。当神的约柜从非利士运回他们并没有和其他人一起欢呼,结果被耶和华击杀了(撒上六19)。希腊文译为「七十人」;后期的希伯来文版本则另加上「五万人」。然而,由于伯示麦只是一个细小的边境城镇,而「耶哥尼雅的子孙」大概只是其中一族,因此,较小的数字明显是原本的人数,而后来加上的大数目是出于后来抄本上的混淆。要决定一个数目是确实的数字,还是只为了使人印象深刻,可根据一个很好的原则,就是看看那是否一个小数目,又是否一个不寻常的数目,却没有明显神学上的含义。例如:以色列人第一次进攻艾城,有36人被杀(书七5),这小数目证明那是事实细节的记录。同样,亚伯拉罕那318名精练壮丁(创十四14)和耶稣复活后门徒网起的153条鱼(约二十一11),两个数字虽然较大,却不是整数,也不是常见的数字,因此我们可取其字面意义,即以之为实数。这些无关重要的细节常存留于人的记忆中,也是这些记述的可信性之最佳保证。

数字学数字学是有意的和系统化的使用数字作为象征的用法,不是单独地使用,而是作为紧密的数字系统的一部分。数字学常用以解释过往历史的过程,有时是展示和预言未来的事情。许多时候,却非经常,数字学与时期或世代连在一起。数字学可说是隐喻性数字(「七」、「四十」等)的延伸,这在前面已讨论过了。在圣经里,这种数字系统常隐含神的主权,祂对人类历史的主宰,以及相信祂持续的目的,并将来胜利的结局。也许第一个清晰的数字学的例子,就在列王纪上六章1节,那里记载所罗门在出埃及后480年开始建造圣殿480年是41012,或4个「一百二十」,而120岁是早期人类的理想寿数(创六3)。历代志上六章3-8节列出了12代(大概40年一代),表示相同的时期。因此,「十二代」可能是真正的计算基础,而不是准确的年数。在士师时代或王国建立以前,数目的记录是不可能做到的。大卫是第一个设立正式书记和史官,记录以色列日常事务的领袖(撒下八1617),这在远古一些大国里,是十分普遍的事。这些以色列的史记,也成了列王纪的数据源(王下十四18)。「四百八十」这个数目大概是一个约数,而不是确实的年数,用以显示神某一个时期的结束。「十二」代表示在神的计划中一个阶段的结束,好比耶稣基督家谱里的3个「十四代」(太一2-17)。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压迫「四百年」,大概也是这一类的用法(创十五13);也许加拉太书三章17节的「四百三十年」,也是约数;尽管不能排除那是基于各列祖的年岁算出的准确数字。耶利米预言犹大被掳70年(耶二十五11,二十九10),这不只是一个历史性的预言,按照字面意义应验了,同是也是象征着完全:犹大受罚的日子满足了(参赛四十2)。以赛亚也曾发出类似的预言,说推罗要受罚70年(赛二十三15);而以西结也曾预言埃及「被掳」40年(结二十九11-13)。若我们看这些「七十年」为安息年,使土地享受安息,以弥补从前7个「七十年」的罪,就可意会数字学的真正含义(代下三十六21)。这里所列举的数字学例子,只用以解释过去和现在的情况,但它也可用以解释将来,特别可见于但以理书。但以理引述耶利米预言实际的70年被掳(但九2)。不过,在但以理书九章24节,这年数引伸为70个「七年」(490年),指向将来的事。但以理书九章25节说受膏者出现之前,先有69个「七年」(483年)。这样,最后一个「七年」被认为是受膏者作工的时期。然而,这又可按实际日期加以解释,这必须与九章26节协调,那里说弥赛亚在62个「七年」(434年)之后被「剪除」。困难在于这段长时间的起点在哪里。这是详尽的数字学的一个例子,包含多个世纪的历史,全基于耶利米所说的70年。根据圣经原则,这数字可作为「实时」应验,指被掳归回之事,但同时可作为在将来应验,与基督的再来有关。但以理书另一个引伸的数字学的主要例子,是「一载、二载、半载」(但七25)。这就是3载半,或7载的一半。那可指3.5年(7年的一半)或3.5个「七」期(参但四16,「七」清楚是指「七年」)。无论最终在基督来临时应验的预言是甚么,「最早」或「部分」的应验是大约有3.5年时间,神的子民被安提阿古四世(主前167-164)迫害。这3.5的数字重现于启示录十一章2节(「四十二个月」)和十二章14节(「一载、二载、半载」),表示罗马对基督教会的迫害时期。这数字可能是象征一个痛苦却有限期的迫害。但以理书八章14节的「二千三百日」(原文为「二千三百夜与日」)可能是1,150日,即是与上述3.5年相若的时间。一套以数字编排和解释过往事件的复杂的数字学系统,也以类同的计划编排未来的事件,以致未来可看为过去的模式的投射。这种数字学的模式在两约之间时期广泛地使用,一直延续至教会时期的启示文学。然而,除了上述的几个例子,数字学在新约中并没有重要的位置。可能因为那时已经「时候满足」(加四4),弥赛亚已经来到。祂的出生、生平、死亡与复活已是基督教历史的记录。人仍然瞻望将来的结局,但末日的日期隐藏在神里面,就是弥赛亚在世时也不知道(太二十四36)。因此,祂叫人不要凭空臆测(约二十一22)。虽然启示录有极多的象征性数字,但没有不是直接从旧约(通常是但以理书)引用的。这数字学是以神在旧约的计划和时间为架构,述明新事将是旧事的「应验」。

但以理书七章25节的3.5年在启示录十一章以「四十二个月」的形式重现,那是外邦践踏圣城耶路撒冷的日子(启十一2)。但以理书十二章11节的1,290日;在这里又再出现(数字稍为改动为1,260日),说是神的两位见证人传道的日子(启十一3)。启示录十三章5节再提「四十二个月」,那时,兽要亵渎神。虽然启示录二十章6节的「一千年」,并非引自但以理书,但「一千」的隐喻用法在旧约也是常见的。最接近的模拟经文是申命记七章9节,那里提到神要守约「直到千代」。R.AlanCole――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