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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 巡抚(Procurator)罗马的财政官员,通常来自武士阶级,其职责是在所指派的省内督导和收取国税。在犹大和其他较小的罗马帝国省份里,巡抚有时也充任该区的总督。这些巡抚不单管理财政事务,同时也行使司法和军事上的权力,并主要负责在其管辖区域内,保持地区的安定。新约中提及了3名罗马巡抚:本丢彼拉多(主后26-36;太二十七;约十八,十九)、腓力斯(主后52-59;徒二十三24至二十五14),和波求非斯都(主后59-62;徒二十四27至二十六32)。这些行政官都要向叙利亚的省长负责,并且都是杯隶属于他的。另参:「彼拉多」;「波求非斯都」;「腓力斯」。――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